2013年7月25日 星期四

台灣文化創意交流協會發起人暨第一次籌備會會議通知

台灣文化創意交流協會
發起人暨第一次籌備會會議通知

聯絡人:何立甯 電話:0931-300-601
受文者:本協會全體發起人
發文日期:102725
發文字號:(102)台創交字第2013000001
附件:召開發起人暨第一次籌備會議議程
開會事由:召開發起人暨第一次籌備會議
開會時間:102731(星期三),晚間07:30
開會地點:台北市青島東路514樓聚會副堂
主持人:段湘麟
出席者:本協會全體發起人
列席者:
副本:內政部

備註:

          發起人代表 段湘麟



 附件一、
台灣文化創意交流協會
發起人暨第一次籌備會會議議程

日期:102731(星期三),晚間07:30
地點:台北市青島東路514樓聚會副堂
會議議程:
一、會議開始。
二、推選主席。
三、主席致詞。
四、報告事項。
五、發起人會議討論提案:
(一)案由:推選籌備委員,成立籌備會案。
   說明:由發起人互推選籌備委員7人以上,負責辦理籌備事 
      宜。
(二)案由:推選籌備會主任委員(召集人)案。
   說明:由籌備委員互推一人為主任委員(召集人),負責召集
      會議,對外行文等事項。
六、第一次籌備會議討論提案。
(一)案由:擬訂章程草案。
   說明:章程草案須由籌備會議審查後提大會通過。
(二)案由:決定籌備期間聯絡地址及工作人員案。
   說明:籌備期間擬擇定適當處所作為辦公及通訊聯絡使用,並
      聘請專任或義務工作人員(執行秘書一人、會計一人、
      秘書若干人),處理日常事務。
(三)案由:訂定會員入會申請手續、申請書格式及公開徵求會
      員期限。
   說明:申請書格式及徵求會員公告如附件。
(四)案由:籌備期間經費之收繳及籌墊案。
   說明:籌備期間所需經費項目主要有印刷費、郵電費、會場佈
      置費、會議費、文具費等。
(五)案由:決定第二次籌備會議時間、地點。
說明:第二次籌備會議時間應於登報公告會員入會截止日
        之後再召開。
七、臨時動議。
八、散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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